本年度各單位平均學習時數須達 60 小時以上,另個人學習時數須達下列標準: 1、單位(機關)平均學習時數 60 小時,所屬人員個人學習時數得低於 60 小時,惟仍不得低於 40 小時。 2、單位(機關)平均學習時數未達 60 小時,所屬人員個人學習時數不得低於 60 小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