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比賽主題內容及方式: 1.以指定臺語歌謠 40首(如附件),選一首為表演歌曲,以一次完賽。二、參加對象:就讀本縣國民小學學生。 三、比賽日期: 103 年 10 月 9 日(星期四),上午 8 點 30 分至下午 3 點 30 ,中年級組參賽選手請於當日上午 8 點 05 分至 8 點 15 分辦理報到,高年級組參賽選手請於當日下午 12 點 30 分至 12 點 45 分辦理報到,報到時每組請至少繳交統一發票十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