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嘉義縣政府 103 年 6 月 26 日府人考字第1030118059號函辦理。
邇來接獲民眾陳情有公務員利用上班時間從事球類運動1案,特再重申上班時間應避免從事與公務無關之行為,如為社團活動亦請利用下班時間進行,以維護辦公紀律。請各級主管加強宣導並嚴加考核,並由人事單位不定期派員抽查,請 查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