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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義縣大埔國小概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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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dpps - 人事 | 2014-03-24 | 點閱數: 257
主旨:臺南市政府教育局函轉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釋示公立幼兒園教師職前曾任契約進用教保員之年資,如何認定職務等級相當疑義案,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臺南市政府教育局 103 年 2 月 5 日南市教人(一)字第 1030106104 號函轉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03 年 1 月 27 日臺教國署人字第 1030006550 號函辦理。 二、檢附原函及其附件各 1 份。
公告 dpps - 人事 | 2014-03-24 | 點閱數: 215
主旨:為推廣鐵路觀光旅遊,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於 103 年 4 至 6 月間推出「2 天 1 夜郵輪式列車 103 年春季旅遊」特色觀光行程,轉請 查照參考。 說明: 一、依據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 103 年 3 月 7 日鐵餐業字第 1030007064 號函辦理。 二、旨揭觀光行程訂票及詳細行程資訊,請參閱該局官網(網址: http://www.railway.gov.tw )「06.郵輪式列車」專區或協力廠商易遊網旅行社(客服專線: 02-25014047 );有關旅遊行程正式停靠景點及各車站到站、開車時刻等資訊,以該局官網公告資訊為準。 三、檢附原函及行程表各 1 份。
公告 dpps - 人事 | 2014-03-24 | 點閱數: 215
主旨:本( 103 )年 1 月 14 日立法院三讀通過之公教人員保險法(以下簡稱公保法)修正草案,業刪除現行由政府補助已繳付保險費滿 30 年之公教人員保險(以下簡稱公保)及退休人員保險被保險人參加上開保險及全民健康保險(以下簡稱健保)自付部分保險費規定,請轉知貴屬及相關被保險人預為因應,請 查照。說明: 一、依據本府人事處案陳銓敘部 103 年 1 月 21 日部退一字第 1033808804 號書函辦理。 二、檢附銓敘部原函影本 1 份。
公告 dpps - 人事 | 2014-03-24 | 點閱數: 320
主旨:重申正式專任教師及代理教師不得在校外從事補習、家教之教學活動,兼任、代課及教學支援工作人員不受上述限制,但須遵守相關規範,詳如說明,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嘉義縣政府 101 年 8 月 8 日府教學字第 1010284398 號函暨 101 年 7 月 10 日本縣 101 年度已立案短期補習班訪視工作檢討會議紀錄辦理。 二、依據教育部 101 年 2 月 10 日「研商兼任代理代課教師校外補習家教、國中小教師交通導護及導師用餐指導費等議題會議」會議決議,有關兼任代理代課教師校外補習家教之規定如下: (一)正式專任教師及代理教師不得在校外從事補習、家教之教學活動。 (二)兼任、代課及教學支援工作人員,在遵守教師... 觀看完整文章
好消息 dpps - 人事 | 2014-03-13 | 點閱數: 270
為維護公教人員身體健康,鼓勵同仁善加利用旨揭服務,作為現職員工、退休人員及其眷屬健康檢查時之選擇參考。有關該「3+1 行動醫療服務列車」及「社區複合式健康篩檢」相關資訊,請逕至本縣衛生局活動快報(網址: http://www.cyshb.gov.tw/11activity/report.asp)網站查詢。
公告 dpps - 人事 | 2014-03-10 | 點閱數: 220
主旨:為推廣鐵路觀光旅遊,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於 103 年 3 月再加碼推出「2 天 1 夜郵輪式列車 103 年新春再加碼」特色觀光行程,轉請 查照參考。 說明: 一、依據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 103 年 2 月 18 日鐵餐業字第 1030005007 號函辦理。 二、旨揭觀光行程訂票及詳細行程資訊,請參閱該局官網(網址: http://www.railway.gov.tw )「06.郵輪式列車」專區或協力廠商易遊網旅行社(客服專線: 02-25014047 );有關旅遊行程正式停靠景點及各車站到站、開車時刻等資訊,以該局官網公告資訊為準。 三、檢附原函及行程表各 1 份。
公告 dpps - 人事 | 2013-11-04 | 點閱數: 245
主旨:行政院修正「全國軍公教員工待遇支給要點」附表九「子女教育補助表」,除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學費補助部分,自一百零三學年度第一學期起實施外,自一百零二學年度第二學期起實施,轉請 查照。 說明:依據行政院 102 年 10 月 29 日院授人給字第 1020053029 號函辦理;檢附原函影本及附件各 1 份。
公告 dpps - 人事 | 2013-11-04 | 點閱數: 232
主旨:有關「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公務人員休假改進措施」第五點及附表修正規定,自民國 103 年 1 月 1 日生效,轉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 102 年 10 月 15 日院授人培字第 1020051684 號函辦理。 二、檢附旨揭原函、第五點修正內容、第五點之附表及修正對照表各 1 份。
公告 dpps - 人事 | 2013-10-31 | 點閱數: 363
主旨:轉載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公教保險部網路版公保園地【102 年 10 月份】重要釋示 4 則。 說明: Q1 :被保險人離職、失蹤或死亡,分別應自何日退保?  A :查公教人員保險法施行細則第 34 條規定:「被保險人離職之日或死亡次日,其保險有效期間同時終止,……,要保機關應填具異動名冊,送承保機關辦理退保手續。」第 35 條規定:「被保險人除……外,如發生依法停職、休職、留職停薪或失蹤之事故時,應比照前條之規定辦理退保,……。」依上揭規定,被保險人離職應自「離職(不支薪)之日」退保,失蹤應自「失蹤之日」退保,死亡則應自「死亡之次日」退保。 Q2 :被保險人於退休時,選擇暫不請領公... 觀看完整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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