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688 長期代理教師
正取: 10401102 張 O 娟
備取:10401101 陳 O 燕
二、正取者請於 104 年 8 月 24 日(星期一)下午 14 時攜帶身分證、郵局帳戶影本及相關學經歷證明文件各一份至本校報到,接受教評會審查,逾期未報到者視同放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