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為落實性別主流化理念,提升同仁性別意識,請依說明段辦理,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103 年 4 月 2 日總處培字第 1030028680 號函及「各機關公務人員性別主流化訓練計畫」辦理。 二、參加性別主流化相關訓練: (一)請各單位(機關)督導所屬同仁於本(103)年 8 月 15 前取得 2 小時性別主流化學習時數(含實體或數位)。 (二)性別主流化學習時數業納入本府本年人力面向績效評核考評項目,請確實達成參與時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