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檢送本縣天然災害各級學校停班、停課通報表最新版 1 份,請查照。 說明: 一、本府本(102)年 6 月 19 日府人考字第 1020108222 號函諒達。 二、請各級學校校長於天然災害期間如依實際情形逕行發布停止上班及上課後,填列本表進行通報,並張貼於本縣教育資訊網公告周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