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遇有人事資料變更(戶籍居所變更、電話號碼變更、學歷變更、專業證照取得、婚姻家屬資料異動等),請立即告知人事管理員,以維持人事資料正確性、完整性,敬請 查照。
依據嘉義縣政府 104 年 3 月 13 日府人福字第 10400447692 號函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