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依本計畫「肆、受推薦資格」、「伍、推薦方式及名額」及「捌、獎項與評審標準」擇優推薦,並於 105 年 6 月 30 日下班前將推薦表件及相關證明文件寄送至嘉義縣家庭教育中心-承辦人黃書祺小姐(地址:嘉義縣太保市祥和二路東段 8 號;電話: 05-3620747 )統一彙整報送至教育部承辦單位,逾期恕不受理。
「教育部 105 年甄選推展家庭教育績優個人暨團體實施計畫」乙份 , 請參閱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