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有關本縣 104 學年度龍山國小金獅分校等 9 校裁併或辦理實驗 教育計畫,詳如說明,請貴府轉知所轄學校教師,如欲申請 104 學年度臺閩地區公立國民中小學暨幼兒園教師介聘至前揭學校服務者,應審慎考慮,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府 104 年 4 月 23 日府教國字第 1040072447 號函辦理。
二、本縣 104 學年度龍山國小金獅分校、隙頂國小草山分校、南靖國小靖西分校及太平國小龍眼分校等 4 校辦理自發性轉型( 裁併)。
三、本縣 104 學年度太平國小、太興國小、豐山國小、仁和國小及大埔國小永興分校等 5 校依據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實施條例第 20 條指定辦理實驗教育計畫。